2016年01月19日 09:10
来源:长城网
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背景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备受瞩目。河北是用煤大省、产钢大省,而其最为依赖的能源和产业却给大气环境带来了沉重的负担。河北的雾霾治理,注定是一场艰难的攻坚战。
我国学术权威机构中国科学院去年的评估报告认为:与2013年相比,京津冀2014年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大气平均浓度下降约20%,PM2.5大气平均浓度下降约10%;其中河北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PM2.5的下降幅度最显著。
中科院还分别对比了北京、天津和石家庄3个城市2013年和2014年PM2.5地表日均浓度的累计概率分布。数据显示,北京市2013年和2014年PM2.5的地表日均浓度具有基本相同的概率分布,天津2014年PM2.5的地表日均浓度概率分布曲线微弱降低,石家庄显著下降。
最新监测结果表明,2015年河北省PM2.5年均浓度为77ug/m3,比2014年下降18.9%,比2013年下降28.7%,超额完成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8%的年度目标,提前2年达到国家要求河北省到2017年削减25%的目标。
与2013年数据对比,2015年河北省空气质量其他五项污染物浓度均有较大幅度下降。其中,一氧化碳和臭氧全省平均浓度与2014年持平,二氧化氮和PM10全省平均浓度较2014年分别下降3.6%、17.6%;二氧化硫全省平均浓度降幅最大,为25.0%。
2015年,全省设区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平均190天,比2014年增加38天,比2013年增加61天。重度以上污染天数为36天,比2014年减少30天,比2013年减少44天。其中,石家庄、唐山、邢台空气质量优级天数由2013年的0天分别增加到2015年的31天、15天和12天。
这一变化的背后,是河北从上到下凝聚共识,戮力攻坚,狠治雾霾。
加强组织领导,凝聚治污染减排合力
河北省委、省政府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高度重视。书记到河北后,多次就大气污染防治作出批示指示,要求全省必须树立环境优先理念,守住发展和生态底线,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步伐进度,打好打赢治理大气污染攻坚战。省长多次主持召开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专题会议,强调要主动作为,精准治污,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举措应对挑战,坚定不移地完成阶段目标任务。
在发展理念上,引导全省上下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守发展、生态、民生三条底线,坚定不移走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之路。面对经济下行压力,省委、省政府保持战略定力大力化解过剩产能,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养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下决心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
在责任考核上,制定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环境目标考核评价方案和考核办法,明确了党委、政府目标责任和追究办法,大幅提高生态环保在各级党委班子和班子成员综合目标考核中的比重。省政府在与各市签订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状的基础上,从去年开始每年签订目标责任状,一年一考核,完不成任务的严格问责。在组织推进上,围绕环境质量“三年有好转、五年大改善”的目标,坚持科学治污,精准治霾,全力以赴打好环境治理攻坚战。
突出重点攻坚,持续深化大气污染防治
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重中之重。河北省相继出台大气污染防治50条措施和深入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狠抓“压能、减煤、控车、降尘、治企、增绿”等重点工作。大气实施“6643”工程,两次集中开展压减钢铁过剩产能周日行动,多地开展压减水泥产能集中行动。2013年到2015年,全省累计压减炼铁产能2689.5万吨、炼钢2918.1万吨、水泥6510万吨、煤炭2700万吨、平板玻璃4484.5万重量箱。
与此同时,河北逐渐制定控煤计划,着力打好控煤歼灭战,在全国率先开展全省域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升级改造、率先全部关停取缔实心粘土砖瓦窑、拔烟囱拆锅炉三大专项行动,完成252台燃煤发电机组升级改造,占总量的96.8%,2780座砖瓦窑全部拆除取缔,淘汰燃煤锅炉11933台、25475蒸吨。组织开展钢铁、水泥、电力、玻璃四大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得到环保部肯定,在京津冀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推广。
治霾是一个系统工程,在压减产能的同时,河北坚持“车、油、路”一体化治理,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147万辆,全部完成淘汰任务,全部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开展矿山环境治理攻坚行动,关闭露天矿山56个、停产整治251个、绿化治理325个。按照京津冀及周边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统一安排,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和联防联控,圆满完成AFEC会议和“9·3”阅兵期间空气质量保障任务。
坚持依法治污,强化执法监管约束
治霾离不开法律保障和制度规范。鉴于此,河北加强环境立法,修订了《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出台了全国第一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地方法规——《河北省环境保护公共参与条例》,制定了达标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修订了钢铁、水泥、玻璃等行业大气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和能耗限额标准,在全国率先制定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地方标准。出台《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关于办理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
在省法院、省检察院分别设立环保审判庭、生态环保监察处,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充实执法监管队伍,在全国率先组建省市县三级共计600余人的环保警察队伍,严格落实新《环境保护法》,持续开展“利剑斩污”专项行动,两年来查处环境违法企业10576家、抓获犯罪嫌疑人1846人。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现了环境监管全覆盖。
注重改革创新,不断提升科学治污水平
河北积极推进“智慧环保”建设,与环保部合作利用卫星遥感技术监测大气、水等环境状况,在全国率先实现全省域环境空气监测站点全覆盖。成立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咨询委员会,11个市和2个省直管县(市)全面开展大气颗粒物源解析。实施“引智共建蓝天计划”,引进10个环保引智示范基地、50个国(境)外环保项目。
此外,河北省不断完善环保经济政策,出台排污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11个市启动排污权交易,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和“黑名单”制度,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石家庄、邯郸、邢台、保定实施大气质量生态补偿制度。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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